⑴夯实“点上”巡护责任。出台《苍溪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现管护区域、管护任务、巡护责任、上岗时间“四个明确”。通过电话抽查、视频调度、APP巡查等方式,督促护林员履职到位。实行“月考核+年考核”,把考核情况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评与续聘的依据,建立起“管理制度+督导检查+考核考评”护林员巡护管理体系。今年以来,护林员制止野外违规用火70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劝返进山人员9700余人次。
⑵压实“线上”包保责任。深入推进“三清单一承诺”制度落实,推行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一周一提醒、半月一通报,并纳入县级部门、乡镇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切实压紧压实县乡村组户五级包保责任。
⑶落实“面上”督导责任。综合运用常态化巡查、重点时段抽查、集中督查3种方式,对31个乡镇和2个重点林区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督导检查。统筹应急、林业等重点行业部门成立5个督导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27次,整改问题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