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标准化建队伍。依托社会救援力量精选县森林扑火队员,乡镇、重点林区按30人、村(社)按15人标准建队,执行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要求,配齐配强巡山护林队伍。截至目前,建成县森林扑火队伍1支,乡镇森林火灾扑火队伍31支930人,重点林区护林打火队3支45人,村(居)群众义务打火队454支6810人,新聘1092名生态护林员组建巡山护林队伍。
⑵实战化练队伍。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指挥员培训、实战演练等活动,着力补齐现场指挥、安全教育、应急抢险救援短板。截至目前,开展机具操作技能培训3场次,培训操作能手和技术明白人125人;开展指挥员安全培训、实操练兵训练4次350余人次;开展各层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战演练33次1815人次。
⑶规范化管队伍。推行森林扑火队伍动态管理,制定落实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巡护管控制度,出台《苍溪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行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一年一聘用制度。截至目前,补选森林扑火队员30余名,制止野外违规用火90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劝返进山人员1.1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