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加强天然林、国有林、公益林保护,扎实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及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及时审核报批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规范林地使用手续,审核报批林地48宗;完成森林采伐限额下达工作,办理林木采伐证1670张。严格落实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管,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4.01%,森林蓄积达到2030万立方米,排名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首位。⑵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持续深化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及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构建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措施更加完善,保护成效显著。进一步理顺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积极配合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不涉及整合优化任务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实施界碑安装2个、界牌4个。⑶严格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物种及栖息地保护,建立国家山桐子种质基因库,扎实开展林业种质资源普查;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防控,2021年累计处理野生动物伤人赔付金额1.18万元,损毁农作物赔付金额28.68万元,该经验已在全省推广;积极开展全省野猪致害综合试点,组建野猪致害综合防控猎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