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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1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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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发〔2022〕2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市本级)公共资源监管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以梳理公布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完善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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