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原则,将工矿废弃地处置、乡村产业发展与矿山生态修复相结合,坚持以生态修复项目为主导,进一步拓展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将37个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工矿废弃地复垦专项规划,完成复垦耕地8.6085公顷、林地40.5363公顷,产生建设用地指标8.6085公顷。
(2)积极探索矿山综合治理模式。按照“场地整治+边坡地灾治理+植被恢复”治理模式,对矿山修复区弃渣场进行平整、客土回填,累计修复矿山治理基岩裸露矿区创面76.363公顷,同步利用废弃矿山、砖窑等现有建筑空间,注入餐饮、文化展览、农家乐等现代元素,打造出“印象窑吧”文创旅游综合服务体,为乡村振兴和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3)修复生态助推绿色产业发展。在项目设计前期阶段,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与乡镇、村社、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根据水土资源条件和土地现状,因地制宜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在改善基础条件的同时,助推绿色产业发展。通过项目实施,配建田间灌排设施,带动农副产品增收突破10万余元,做到了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