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公开聘请特邀执法监督员,从源头、过程、结果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规范、管理与监管;建立首违不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同步开展集中整治办案质量不规范问题、群众最不满意执法问题、执法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减轻企业执法干预影响。⑵优化便捷办事环境。按“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回头看”工作,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实施的证明事项统一清理,凡法律法规有修改或上级取消的证明事项,立即作出调整。⑶巩固法律服务环境。将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整合进驻政务中心,设置3个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专业律师进企业“把脉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