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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元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0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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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招投标办〔2022〕1号



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广元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为全面提升招投标营商环境,努力将招标投标指标打造成为全国标杆指标,现将《2022年广元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2022年广元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年”,也是深化巩固招投标系统治理成效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招投标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特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努力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以建成一流领先的全国标杆指标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不断夯实完善全流程招标投标交易电子化、全方位信用监管制度化、全过程投诉处理透明化“三全三化”工作机制,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提升、提效、提质、提速、提能、提标”六大行动,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服务主体质效,推进环境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评价反馈问题提升行动。按照“稳固优势指标、提升中等指标、补齐短板指标”原则,针对2021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指出问题,开展“以评促改”工作,深刻检视招投标便利度、行为规范性、公开透明度、交易成本负担、改革创新与服务、市场主体实际感受6项二级指标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跟踪销号管理。开展“以评促优”工作,对标先进一流地区创新案例和典型做法,总结提升广元经验,宣传推广广元实践,打造形成广元标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

(二)电子招标投标提效行动。完善全流程电子招标系统和异地远程评标系统,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不见面开标”全覆盖和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积极推进电子保函服务机构扩容降费和CA认证收费持续降低,力争电子保函费率和CA收费标准“双降”同步实现川内最低。依托开评标远程视频监督系统强化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推动电子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和功能拓展,加强大数据平台信息与线上监管结果运用。创新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对接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三)事中事后监管提质行动。筑牢招标人、代理人、投标人、中标人、评标人、监管部门和公职人员“6+1”约束监督体系,实现“一项目一档案”规范管理。做好系统治理“后半篇文章”,创新应用大数据手段,推进招投标全过程智慧监管试点,常态化实施重点行业项目核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常态化,加强违法线索研判会商和案件移送力度,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

(四)投诉举报处理提速行动。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和特定部门兜底协调处理工作机制,保障线上线下“双轨”渠道畅通,切实规范处理程序,大力提升处理质效,有效压减受理、处理时限,力争较法定时限缩减50%,实现受理、处理、公开“三快”。搭建投诉举报网上办理一体化平台,实行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及处理全线上运行,实现相关函件格式及内容标准化、处理流程及结果透明化,破解流转环节多、处理耗时长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

(五)服务市场主体提能行动。动态管理参与招投标市场主体清单,构建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与市场主体定期沟通和关切回应反馈机制,畅通拓展意见建议、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建立市场主体意见收集反馈、涉企保证金缴纳退还台帐,实现对接沟通常态化、全覆盖。构建市、县两级招投标普法培训体系,对招标人、投标人等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实现分级、分系统宣传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招投标监管队伍履职水平和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

(六)制度规则执行提标行动。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增减挂钩,健全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适时开展清理整合。修订完善《广元市抢险救灾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广元市抢险救灾应急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动态更新储备库队伍。加快制订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推进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规范实施。严格执行招标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监管制度,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评价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委主导、政府主抓、纪委主推、部门主责“四方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主要领导亲抓亲管、分管同志全程负责、专人专班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县一体推进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和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对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和治理工作加强指导,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推动工作落实。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监督指导招标人切实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二)强化工作机制落实。坚持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商涉及招投标事项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坚持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横向部门协同、纵向系统联动,市县一体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做到营商环境与治理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坚持督导考核机制,对市、县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总结评估机制,对执行制度规则、推进改革创新、解决疑难问题等情况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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