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事前信用承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在“信用中国”和局门户网站公开信用承诺书。抓好诚信教育,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公司高管开展信用培训。拓展信用报告应用,积极推动在招标投标和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今年以来,共在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100余份,开展信用培训1次。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将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对失信行为推送至省住建系统信用档案内,并将其作为市场准入、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行严管。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深入开展“双公示”工作,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依法推送至“信用中国”和局门户网站,实现数据全覆盖、无遗漏,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公示信用标准和流程,举行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及时修复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65个、行政许可信息592个,修复失信主体4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