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2-03      来源: 利州区政府办
【字号:
打印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决定:

自2022年12316时起,东坝街道金柜社区采桑巷30自建房32号自建房42号自建房、44号自建房、46号自建房、48号自建房,探春巷60号自建房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2022年12月3日16时起,上西街道女皇路社区女皇南路360号自建房、372号自建房、511号自建房、513号自建房皇泽寺社区女皇南路112号、114号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1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