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2-08      来源: 利州区人民政府
【字号:
打印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决定:

2022年12816时起,东坝街道金柜社区采桑巷30自建房32号自建房42号自建房、44号自建房、46号自建房、48号自建房,探春巷60号自建房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

2022年12月816时起,上西街道女皇路社区女皇南路360号自建房、372号自建房、511号自建房、513号自建房皇泽寺社区女皇南路112号、114号的风险等级由风险区调整为风险区。

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1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