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监督及信用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告 » 详情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监督及信用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20      来源: 市财政局
【字号:
打印

为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机构执业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13〕120号)相关规定,根据《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度监督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广财采〔2021〕33号)工作安排,市财政局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共同组建考核评价小组,对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评价采取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查、市财政局考核评价小组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集采机构法人地位和岗位设置、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预算执行效果等13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信用评价及考核。

检查结果表明,2021年市政府采购中心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较好地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服务水平和效能均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但在对集采机构法人地位和岗位设置、问题的整改落实、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待改进。

经综合考核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考核级次为良好。


广元市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