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剑阁县在亭子湖(江口段)渔港码头、白溪浩河(白龙段)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岩原鲤、鲢鱼、鳙鱼、草鱼等符合生态要求的鱼苗48万余尾。放流活动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沿河群众参与。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有效改善了天然流域鱼类种群结构,有利于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在社会营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