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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情况公示表(2024年4月23日受理)
发布时间: 2024-04-24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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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件编号

所属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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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1

SD20LX0423GY01

昭化区

清水镇文华村三组

对SD20LD0416GY01号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信访人2024年4月16日对何某违法占用耕地建坟案的举报,4月21日公示了调查处理结果。调查处理结果认定,何某葬母地块属于林地,并适用《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未明确禁止土坟占用林地的规定,来免于行政处罚。信访人认为调查处理结果适用法规出错,主要理由如下:就殡葬管理来说,国家层面有《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第225号令发布,2012年11月9日修订;四川省也有《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4日发布,2004年9月24日第二次修正。根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原则,《殡葬管理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虽然未明确禁止土坟占用林地,但国家层面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明确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并明确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层面的《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迁移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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