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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元市46件民生实事
发布时间: 2024-04-26      来源: 市委目标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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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24〕6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46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的通知》(广府办函〔2024〕9号),2024年全市46件民生实事共计划安排资金533198.04万元。其中,25件省定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361393.47万元,2件省市统筹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2543万元,19件市定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169261.57万元。

一、25件省定民生实事

(一)为全市新生儿提供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为脱贫县新生儿提供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免费筛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增500个普惠性托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新建、改扩建9所公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支持改造升级1个儿童救助保护阵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保障全市1.64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顺利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为全市1.24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为全市1.8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八)为全市1.1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九)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军属、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脱贫人口就业15.72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稳步提高全市213.5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一)为全市225.09万名常住居民免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全市至少0.55万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为全市2.937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十三)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好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全市25.81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43.55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四)改造100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五)为全市2.12万名符合条件的65岁及以上城乡独居老年人免费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六)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4个,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300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七)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低限,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八)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10元、8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十九)为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万人次、法律援助案件服务1400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十)打造集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园、文化广场和安全标准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于一体的2个省级安全乡镇(街道)

(二十一)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8个、文化馆8个、美术馆5个、综合文化站(中心)199个、博物馆和纪念馆10个,免费或低收费开放20个公共体育场馆(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

(二十二)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768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三)新建和改造机电提灌站11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提升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质量新建4G基站3个、5G基站32个,扩大农村地区网络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十五)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5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件省市统筹民生实事

(二十六)对全市19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66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进行避险搬迁安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十七)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省级食品抽检数量不少于774批次、市级食品抽检数量不少于670批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19件市定民生实事

(二十八)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办就业援助招聘会项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九)实施青年创业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团市委)

(三十)实施5座危桥改造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十一)实施公交IC卡优惠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三十二)实施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三)实施城市防涝易涝点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四)实施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五)实施利州广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六)实施南河湿地公园园区道路改造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七)实施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4类对象提供帮扶保障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十八)实施新(改)扩建10所中小学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九)实施减免2万名中职学生学费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十)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十一)实施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十二)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十三)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四十四)实施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十五)实施建设2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运营6个已建成的老年助餐服务点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十六)实施340名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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