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围绕目标“复”耕地。围绕耕地整改恢复目标任务,抽调专业技术骨干深入田间地头,培养整改举证明白人500余名;全面推行“清单制+责任制”,依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实现整改一处、核实一处、销号一处。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整改恢复流出耕地5406.17亩。⑵项目管理“增”耕地。在土地开发复垦时,持续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并通过群众监督、制度监督等多种方式对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2023年全区共申报11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目前已全部竣工,并顺利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省级审核,涵盖6个镇45个行政村,建设总规模达4331.87亩,总投资12432.22万元,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808.57亩。⑶联动机制“护”耕地。采用“区+镇+村+网格”四级联动模式,设立田长、网格员1077人,设立田长制公示牌203个,进行耕地网格化管理及动态监测;通过多部门协同执法,整治违法占用耕地。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动态巡查160余次,责令退还集体土地5720.02平方米;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实施增减挂钩项目29个,拆除危旧土坯房、复垦宅基地总计3699套,新增耕地3541亩,切实增加粮食种植面积、优化农村生活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