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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 2024-12-27      来源: 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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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校园餐 筑牢师生健康防线

我市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指导意见对财政、教育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膳食经费保障及监督管理,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大宗物资采购进行检查指导和定期审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等。

指导意见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对膳食经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全市中小学校食堂须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指导意见适用于市内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院校、幼儿园等,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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