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2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57号)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5日
广元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层级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中央 |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 |
市级、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
2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出版管理条例》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3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中央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
|
4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 |
中央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
|
5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中央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市级、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
|
6 |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
中央 |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
市级民宗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7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中央 |
省民族宗教委 |
省民族宗教委(由市级、县级民宗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 |
申请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由县级民宗部门一审,设区的市级民宗部门审批,并报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申请设立寺观教堂的,由县级民宗部门一审,设区的市级民宗部门二审之后,报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
8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中央 |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
县级民宗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
|
9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中央 |
省民族宗教委 |
省民族宗教委(由市级、县级民宗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不影响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县级民宗部门审批。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属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由县级民宗部门一审之后,报设区的市级民宗部门审批。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属寺观教堂的,由县级民宗部门一审,设区的市级民宗部门二审之后,报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
10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中央 |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
县级民宗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国宗发〔2018〕15号) |
|
11 |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
中央 |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
市级民宗部门会同公安机关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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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中央 |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
市级民宗部门、县级民宗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民宗部门审批。 |
13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中央 |
市委统战部(市侨办) |
市级侨务部门(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
《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公安部 外交部关于简化和规范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通知》(国侨发〔2019〕2号)《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
|
14 |
事业单位登记 |
中央 |
市委编办 |
市级、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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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中央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级、扩权试点县发展改革部门(非技术改造类);市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技术改造类)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7〕43号) |
1.省政府负责库容5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5000 |
1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央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非技术改造类);市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县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技术改造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规〔2023〕380号)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发展改革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类型审批。 |
17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
中央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广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办法》《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能的通知》(川编办发〔2022〕80号) |
|
18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
中央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广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办法》《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能的通知》(川编办发〔2022〕80号) |
|
19 |
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
中央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广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能的通知》(川编办发〔2022〕80号) |
|
20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中央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级政府(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承办)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
|
21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中央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县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苍溪县、昭化区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批。 |
22 |
民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中央 |
市教育局 |
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3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3年版)》 |
该事项属于省清单中“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在我市的办理项。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23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中央 |
市教育局 |
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3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3年版)》 |
|
24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中央 |
市教育局 |
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25 |
校车使用许可 |
中央 |
市教育局 |
县级政府(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
26 |
教师资格认定 |
中央 |
市教育局 |
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 |
|
27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中央 |
市教育局 |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28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运动枪支配置办法》(公通字〔2000〕1号)《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
|
29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民用枪支配售配购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2001〕14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办理民用枪持枪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1999〕1802号) |
|
30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转发总参办公厅、总政办公厅〈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公治〔1996〕881号)《公安部关于规范民用枪支配售调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1999〕744号)《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办理枪支运输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11〕750号) |
|
31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运动员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外出训练比赛办理有关手续的复函》(公治〔1998〕868号) |
|
32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
33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
34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
35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
中央 |
省公安厅 |
公安厅(市级公安机关初审)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号) |
|
36 |
保安员证核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37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
|
38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
39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40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41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
|
42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 |
|
43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44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
|
45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
|
46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
47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95号) |
|
48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
49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
50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补充通知》(公治〔2018〕711号)《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川公规〔2024〕1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公发〔2006〕63号) |
|
51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补充通知》(公治〔2018〕711号)《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川公规〔2024〕1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公发〔2006〕63号) |
|
52 |
机动车登记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 |
|
53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 |
|
54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 |
|
55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
56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
57 |
非机动车登记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
|
58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59 |
户口迁移审批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60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 |
|
61 |
普通护照签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
62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
63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
|
64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65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换发、补发)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66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67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中央 |
市公安局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68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中央 |
市民政局 |
市级、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
69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中央 |
市民政局 |
市级、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
70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中央 |
市民政局 |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国家宗教事务局 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国宗发〔2019〕1号) |
|
71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中央 |
市民政局 |
市级、县级民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
|
72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中央 |
市民政局 |
市级政府;市级民政部门;县级政府;县级民政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 |
|
73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中央 |
市民政局 |
市级、县级有关部门 |
《地名管理条例》 |
《地名管理条例》 |
|
74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中央 |
司法部 |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75 |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
中央 |
省司法厅 |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修正)》 |
|
76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中央 |
市司法局 |
市级、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
77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中央 |
省司法厅 |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
78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中央 |
市财政局 |
市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8 号)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财政部门审批。 |
79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中央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省级负责中外合作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
80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中央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3号) |
省级负责中外合作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
81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中央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13号)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
82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川编办发〔2019〕108号)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
83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中央 |
市科技局 |
市级科学技术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5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川编办发〔2019〕108号) |
|
84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中央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
85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 |
|
86 |
地图审核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地图管理条例》 |
《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7号)《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继续开展地图审核委托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65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地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测办〔2020〕22号) |
|
87 |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测办〔2023〕57号) |
|
88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 |
|
89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
90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
91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
92 |
临时用地审批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 |
|
93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 |
|
94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
95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省政府确定的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
|
96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中央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
97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98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99 |
排污许可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
|
100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
101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102 |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103 |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
104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
|
105 |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
106 |
辐射安全许可 |
中央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107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108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109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
110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昭化区、朝天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
111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昭化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
112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昭化区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
11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昭化区、朝天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
114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115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
|
116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117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
|
118 |
燃气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
省级负责跨市(州)行政区域的燃气经营许可。 |
119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
|
120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办)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121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
|
122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
123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 |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
124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125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126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127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属于行政许可,其他建设工程属于备案。 |
128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属于行政许可,其他建设工程属于备案。 |
129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乡级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130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昭化区、朝天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
131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昭化区、朝天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其他县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 |
132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中央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
133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2号) |
|
134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 年修正)《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 |
|
135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0年第8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修正)《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
136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修正) |
|
137 |
涉路施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四川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川交函﹝2019﹞353号) |
|
138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 |
|
139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
|
140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
|
141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 |
|
142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1号修正) |
|
143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
|
144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
|
145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年第34号修正)《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 |
|
146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川交函〔2020〕100号) |
|
147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6号)《四川省航道条例》 |
|
148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修正)《四川省航道条例》 |
|
149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川交函〔2020〕100号) |
|
150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修正) |
|
151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修正) |
|
152 |
港口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21号修正)《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 |
|
153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
|
154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
|
155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 |
|
156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
|
157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7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6号修正)《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
158 |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1996年第2号) |
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
159 |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
160 |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
161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 |
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
162 |
船舶国籍登记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中国海事局关于确定地方海事机构开展内河船舶登记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海船舶〔2002〕492号) |
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
163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县级政府(由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164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修正) |
|
165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
|
166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修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
|
167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1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修正) |
|
168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1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修正)《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16〕232号) |
负责长江干线以外的水域。 |
169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四川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
|
170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四川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
|
171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中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四川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
|
17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政府投资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标准编号SL/T619-2021)《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
173 |
取水许可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 |
|
174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文站网管理办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 |
|
175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176 |
河道采砂许可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
177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
|
178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政府投资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号发布,2014年第一次修正、2016年第二次修正、2021年第三次修正)《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发布,2014年第一次修正、2016年第二次修正、2017年第三次修正、2019年第四次修正)《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标准编号SL/T619-202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 |
|
179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水利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 |
|
180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水利工程交叉跨(穿)越或迁改建设管理的意见》(川水函〔2018〕251号) |
|
181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182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
|
183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
中央 |
市水利局 |
市级、县级水利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
|
184 |
农药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 |
|
185 |
兽药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兽药管理条例》 |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川农规〔2024〕4号) |
|
186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
187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188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189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四川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川府函〔2007〕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修订)《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农业〔2015〕5号)《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2014〕22号) |
|
190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中央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农业农村厅(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蚕种管理办法》《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 |
|
191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 |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 |
农业农村部门可委托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审批。 |
192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 |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农业农村部门可委托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审批。 |
193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中央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农业农村厅(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
194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四川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 |
|
195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
196 |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
|
197 |
动物诊疗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
198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中央 |
市人民政府 |
市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
199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200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201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农机发〔2018〕2号) |
|
202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
203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
204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 |
|
205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
206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四川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 |
|
207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
|
208 |
渔业捕捞许可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 |
|
209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中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
210 |
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 |
省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 |
|
211 |
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
省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
|
212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中央 |
市商务局 |
市级商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
213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内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 |
|
214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
215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内资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 |
|
21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内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印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03〕31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86号) |
|
217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内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86号)《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
|
218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中央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219 |
导游证核发 |
中央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 |
|
220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中央 |
省广电局 |
省广电局(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
|
221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中央 |
省广电局 |
省广电局(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
|
222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中央 |
省广电局 |
省广电局(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
223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中央 |
省广电局 |
省广电局(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
|
224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级、县级广电部门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225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中央 |
省广电局 |
省广电局〔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
|
226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中央 |
省广电局 |
省广电局〔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
227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中央 |
省广电局 |
省广电局〔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
228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
|
229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230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省级文物部门同意);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市级文物部门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231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
|
232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
233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中央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博发〔2018〕9号) |
|
234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
235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
236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
237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
238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239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240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 |
|
241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
242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243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中央 |
省卫生健康委 |
省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市级卫生健康部门二审)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
|
244 |
医师执业注册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
245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
246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从事产前诊断中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审批。 |
247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
|
248 |
护士执业注册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护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
|
249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中央 |
省中医药局 |
省中医药局(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
250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
251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252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中央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级、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253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254 |
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中央 |
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管理厅(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应急管理厅负责石油天然气企业陆上采油(气)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所属石油天然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受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其他石油天然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 |
255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256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257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258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中央 |
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管理厅(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和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应急管理厅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其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实施。 |
259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
260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261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
262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
263 |
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中央 |
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管理厅(委托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264 |
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 |
|
265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266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省应急管理厅实施。 |
267 |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中央 |
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管理厅(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设计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金属非金属矿山及采掘施工企业和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受省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其他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 |
268 |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中央 |
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管理厅(委托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
|
269 |
食品生产许可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 |
|
270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川市监发〔2020〕50号) |
|
271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
|
272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中央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第1号修改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第2号修改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发〔2023〕23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19〕190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83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办理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函〔2021〕842号)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装、改造、修理许可。 |
273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 |
中央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瓶装气体分类》(GB/T 16163-2012)《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发〔2023〕23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第1号修改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第2号修改单 |
|
27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2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4〕34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有关规则的贯彻落实意见》(川市监办〔2022〕6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4〕34号) |
|
275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项目及发证机关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7号) |
|
276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23)《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JJF1015-2014) |
|
277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 |
|
278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中央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发〔2023〕23号)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简易变更事项。 |
279 |
企业登记注册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90个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3〕第137号)《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授予山西省等49个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5〕第196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授予四川省南充市、达州市、遂宁市、 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雅安市、宜宾市、广元市、巴中市、攀枝花市、甘孜州、阿坝州、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7〕282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授予成都市龙泉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9〕140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16号) |
|
280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 |
|
281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 |
|
282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县级药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
283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药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 |
|
284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药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05〕660号) |
|
285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药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05〕498号) |
|
286 |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药监部门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287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县级药监部门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288 |
执业药师注册 |
中央 |
省药监局 |
省药监局(委托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1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 |
|
289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药监部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 |
|
290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
省 |
市市场监管局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
291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中央 |
市体育局 |
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
|
292 |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 |
中央 |
省体育局 |
省体育局(委托市级体育部门实施)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
|
293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中央 |
市体育局 |
县级体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
294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
中央 |
市体育局 |
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
|
295 |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
中央 |
市体育局 |
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
|
296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中央 |
市国动办 |
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
|
297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中央 |
市国动办 |
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
|
298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0号)《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林草“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林发〔2021〕33号) |
|
299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护通字〔1998〕43号)《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人造板检疫管理的通知》(林生规〔2019〕4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公告》(2024年第1号) |
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受省林草局委托负责出省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300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8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7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9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川林规发〔2022〕2号)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核的权限受国家林草局委托在省林草局实施;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的省级权限委托市林业局实施。 |
301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林草部门、县级林草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9号)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林草部门审批。 |
302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5〕12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9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
303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林草部门、县级林草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 |
苍溪县由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审批,其他县区由林草部门审批。 |
304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
除国家一级、二级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外,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
305 |
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 |
中央 |
省林草局 |
市级林草部门(受省林草局委托实施部分省级权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管理的通知》(林护规〔2022〕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修订)《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9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受省林草局委托市林业局实施。 |
306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
|
307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
《森林防火条例》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308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
《草原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9号)《森林防火条例》 |
|
309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
《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
310 |
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审核 |
省 |
省林草局 |
市级、县级林草部门 |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
|
311 |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 |
中央 |
市林业局 |
市级、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按照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保护等级,经认定该古树名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312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中央 |
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
市级、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313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中央 |
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314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中央 |
市税务局 |
县级税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
|
315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
中央 |
广元国安局 |
市级国家安全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 |
|
316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
中央 |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受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银发〔2005〕89号) |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负责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事项的受理。 |
317 |
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 |
中央 |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受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公布,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20〕第3号修正) |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负责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事项的受理。 |
318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
中央 |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
|
319 |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中央 |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320 |
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 |
中央 |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
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负责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审批事项的受理。 |
321 |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
|
322 |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
|
323 |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20〕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
|
324 |
跨境证券、衍生产品外汇业务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第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所涉及外汇管理工作的批复》(汇复〔2020〕1号)《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年公布)《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实行集中登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1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
|
325 |
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保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 |
|
326 |
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 |
|
327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 |
|
328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购付汇核准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年第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交部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 |
|
329 |
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
中央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国家外汇局广元市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20〕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 |
|
330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
|
331 |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
|
332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
|
333 |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及终止审批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
|
334 |
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
335 |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
|
336 |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
|
337 |
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许可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
|
338 |
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中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
|
339 |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
中央 |
成都海关 |
成都海关(广元海关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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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
中央 |
成都海关 |
成都海关(广元海关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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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 |
中央 |
成都海关 |
成都海关〔保税物流中心(A型)广元海关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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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
中央 |
成都海关 |
广元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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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中央 |
市气象局 |
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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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中央 |
市气象局 |
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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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中央 |
市气象局 |
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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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中央 |
市气象局 |
市级、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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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中央 |
市烟草专卖局 |
市级烟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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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中央 |
市烟草专卖局 |
市级、县级烟草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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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
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 |
中央 |
省烟草专卖局 |
省烟草专卖局(委托市级烟草部门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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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
邮政企业撤销普遍服务经营场所审批 |
中央 |
市邮政管理局 |
市级邮政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国邮发〔2015〕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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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邮政企业停限办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
中央 |
市邮政管理局 |
市级邮政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国邮发〔2015〕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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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中央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市级、县级消防救援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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