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万明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和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第032号建议)收悉,您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精准务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近年来,我局始终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住宅小区基本概况。全市共有住宅小区2499个,区域分布呈现差异化特征。其中利州区1038个、旺苍县303个、其他县区1158个;在物业服务覆盖方面,有物业服务企业的693个(以下简称物业小区),其中利州区483个、旺苍县43个、其他县区167个;尚未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的1806个,其中利州区555个、旺苍县260个、其他县区991个;在党组织建设方面,有小区党组织302个,其中利州区223个、旺苍县40个、其他县区39个。
(二)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14家,从区域分布来看,利州区179家、旺苍县25家、其他县区110家;行业党建工作稳步推进,成立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34个,其中利州区11个、旺苍县4个、其他县区19个;2024年11月成立广元市物业行业协会,本月批复成立市物业协会党支部。
(三)业主自治组织情况。全市共有业主委员会392个,其中利州区255个、旺苍县36个、其他县区 101个。
二、主要工作(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管理体系。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承接查验和维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管理;出台《广元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积分项标准》,将物业服务分为五个等级,细化为五大类,实行量化管理。二是优化工作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包含住建、城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等参与的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停车难、公共收益分配等难点问题开展专题会商,2024 年以来累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120 余件。市物业协会牵头成立市城区物业管理应急抢险队,协同处置防汛、片区停水停电等应急事件30余次。三是强化物业统筹调度。今年以来,召开全市物业管理推进会 2 次,全面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建立 “月调度、季通报” 机制,对各县区物业管理工作进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化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一是织密组织网络。成立市、县(区)物业行业综合党委8个,会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推进物业行业党建“两个覆盖”工作;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参与的小区议事平台,协调解决小区公共事务350余件。二是提升自治能力。出台《广元市城市老旧小区(院落)治理补短提质行动方案》,由市、县区住建部门和乡镇(街道)选派120余名优秀党员下沉社区,指导具备条件的小区成立党组织,引导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人才通过法定程序参选业主委员会,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发挥先锋作用。在物业服务企业中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行动,设立党员责任区180个、党员调解小组90个,累计化解邻里纠纷、物业矛盾200余起。每年开展“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更多业主参与小区共建共治。四是培育示范标杆。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为申报示范项目的小区提供全程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利州区欧锦城和旺苍县白云堡等12个小区成功创建四川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小区,瀚文府、和成原著成功申报生态小区2个,利州区南岸阳光和旺苍县栖岛家园正在申报2025年全省“美好家园”小区评比。
(三)严格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一是整治行业乱象。自去年以来,深入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有效问题线索185个,完成整改169个,正在推进整改16个。向纪委监委等部门移交线索4个,扣减信用分并全市通报物业服务企业4家,指导57个小区规范公共收益管理,金额194万余元,惠及业主6.12万户,帮助业主追回公共收益11.75万元、维修资金201.66万元。二是严格信用奖惩。2025年6月,发布2025年上半年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红榜”企业16家、“黑榜”企业8家,“红榜”企业通过减少检查频次、评优评先优先推荐、通报表扬等予以激励,“黑榜”企业通过增加检查频次、约谈、通报批评和移交查处等予以惩戒,形成优胜劣汰的行业生态。三是健全纠纷调解机制。会同市法院出台《关于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市物业协会成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通过调解化解物业纠纷。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会同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开展“飞线充电”、进楼入户充电和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次,在县区检查的基础上,抽查物业小区23个,发现问题2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聚焦设施升级,改善居住环境。一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近年来,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增设和老旧电梯更新等政策落地,全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344个、增设电梯1277部、更新电梯92部,逐步新增老城区停车位15282个、老旧小区停车位2742个,惠及15万余户。二是明确设施管护责任。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做好专营单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由专营单位根据职责承接住宅小区专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三是完善停车充电设施。积极推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和管理,截至目前,全市1868个小区符合电动自行车数量和充电端口3:1要求,占全市74.7%。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品质。一是开展物业政策培训。自《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先后邀请伍三明等省物业专家来广宣贯,组织县区住建部门、街道(城关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2000余人次参训,系统学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与实务操作。二是强化物业政策宣传。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政策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在政府官网、抖音号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印发宣传手册(累计3000余份)和小区公示栏等线下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宣传,群众知晓度显著提升。三是注重理论实践指导。我局筛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大的典型问题,指导县区住建部门联合(乡镇)街道、社区深入物业小区开展 “现场教学”,通过案例剖析、实操指导,帮助从业人员提升问题解决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物业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提到的,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仍面临多重挑战,一是部门协同机制有待完善,目前以住建牵头、乡镇(街道)落实为主,其他部门参与较少,尚未形成监管合力。二是业主自治基层薄弱,业主委员会数量占比偏低,部分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欠缺,难以充分发挥维权与监督作用。三是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存在服务标准不达标、履约不到位等问题。四是监管措施较为传统,目前我市物业管理措施较少,特别是乡镇(街道)仅能通过“说”“教”约束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效能亟待提升。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构建协同治理格局。研究建立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全市物业管理会商机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形成上线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格局,共同破解物业管理难点、堵点问题。
(二)推动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建立物业服务评价机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测评制度及物业服务项目评价标准,定期开展测评,并向全体业主公示测评结果。二是搭建全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推进全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整合投诉处理、设施监控、投票表决等模块,发挥乡镇(街道)和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提升业主参与度和管理透明度,通过督查督办功能,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效率。三是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结合掌握的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会同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县区督查暗访,对反映属实的问题挂牌督办、全市通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激发业主自治活力。一是夯实自治基础。指导乡镇(街道)全程参与业主委员会组建与换届工作,严格把关选举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引导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熟悉物业管理的业主积极参选。二是加强能力培训。邀请物业专家、法律从业者、优秀业委会代表等,定期为业委会成员、楼长开展业务培训,同时组织业主赴优秀示范小区参观学习,提升治理能力。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每年对积极参与小区治理的业委会和业主进行荣誉表彰。对业主自治较好的小区,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林万明代表,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不断加强和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便捷、和谐的居住环境。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圻宏,联系电话:1801116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