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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7-25 17:40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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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路建设的建议》(第10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

“十四五”以来,国、省不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和现代化农业装备的投入,将通村通组路、机耕路、生产路等产业路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加快提升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基础条件。我市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对接汇报,大力争取相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有效推进了农村产业路建设。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利州区龙潭乡金鼓村至红岩村美丽乡村路建设,路线长14.3公里,总投资6000万元;实施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旅游环线道路改建工程,路线长29.516公里,总投资1.1亿元;目前正在开展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绿化村至龙潭乡桃园村美丽乡村路前期工作,路线长28.948公里,总投资1.2亿元,预计年底开工建设。目前龙潭乡区域范围内交通路网已得到改善,通畅水平已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4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任务21.3万亩,总投资5.96亿元,规划建设机耕路56.91公里,生产路252.44公里,其中利州区规划建设生产路7.31公里。

针对龙潭乡通过撂荒地整治和耕地进出平衡复耕出大量耕地产业路建设滞后问题,我局督促利州区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人员深入龙潭乡各村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根据不同村耕地产业路和需求现状,采取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对离城区较近、集中连片且有业主意愿流转地块优先建设产业路,对于离城区较远、土地分散且目前无业主流转的地块后期纳入建设产业路。同时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在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项目时,优先将龙潭乡各村缺少产业路和灌溉设施的进出平衡的连片耕地纳入项目建设。

在持续加大产业路建设等项目投入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10号)提出从三个方面提高项目建设投入水平。一是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在中央资金补助基础上,省级将进一步完善差异化补助政策,提高丘陵、山区中、省补助标准。二是拓宽资金渠道,引导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用足用好土地出让收益、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等多元筹措渠道,保证建设投入。三是加强资金监管,鼓励各地设立资金专户,加强有关建设项目的结(节)余资金使用管理。

二、关于“科学规划产业路”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按照国、省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安排,我市2023年印发了《广元市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各县区相继印发本县区《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一平、两通、三提升”(即田块平整,通水、通路,提升地力、产量、效益)的建设标准,对机耕道和生产路等产业路建设项目做出明确安排。下一步我们将在产业路规划建设中,坚持专群结合,广开门路,更加注重依托有关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紧扣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和各地产业地形条件,深入开展前期规划实地调研,加强项目规划论证评估,充分听取和采纳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建议,进一步增强产业路建设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最大限度满足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

关于机耕道、生产路等产业路建设标准,根据《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在现行投资标准下重点解决宜机作业、能排能灌,优先开展田块平整、田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等建设内容。省农业农村厅最新要求田间道路建设投资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5%。田间道路分为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其中机耕路的宽度宜为3-4.5米、生产路≤2.5米。道路通达度要求平原地区100%,山地丘陵区≥90%。我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规划建设田间道路。

三、关于“加强部门协作”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我市制定出台了《广元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有关农村道路建设、产业路建设纳入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实施,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有关产业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产业路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建设实施进展,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产业路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有关部门产业路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实施等衔接统筹,有效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不断提高产业路建设质效和工作效率。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松,联系电话:1996135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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