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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29 18:06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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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玮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八届次会议提的《关于完善农村生育支持政策构建乡村振兴人口基础的建议》(第175号提案)收悉。我委商请市医保局进行了会办,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营造良好婚恋婚育文化氛围的建议

积极营造良好新型婚恋婚育文化氛围是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实现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支点。近年来,我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认真履行部门牵总职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奋力谱写广元人口工作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广元日报、广元广播电台以及健康广元官微等各类媒体作用,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广元市生育支持“十条措施”及人口国情国策宣传。二是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借力工会、妇联等组织优势和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力量,广泛宣传多孩政策,开展孕期保健、科学育儿等指导服务三是举办普惠托育 科学育儿等主题宣传,2025年上半年共开展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义诊宣传活动112场次,发放应知应会资料11万余份。四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广元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严格执行农村地区宴席规模、随礼金额等纪律要求。五是在七夕节等重要节点,举办农村集体婚礼,邀请签署婚俗改革承诺书的新婚当事人参加。六是在农村特殊节日,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发布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活动,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下一步,我委将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强化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共同营造良好婚恋婚育文化氛围。

二、关于建立城乡一体生育医疗保障政策的建议

建立城乡一体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将有助促进政府积极履行责任,公平公正消除城乡之间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差距,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与管理效率。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着力推动城乡一体生育医疗保障制度建立,有效降低广大农村地区参保育儿家庭生育支出成本。一是出台生育医疗促进措施。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一体全覆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报销办法,产前检查实行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从定额报销调整为限额报销。二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将之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医疗待遇享受范围。三是提高待遇标准。城乡职工、居民医保产前检查分别提高至1000元、400元,职工顺产、剖宫产生育医疗费限额报销标准分别提高至5000元、6000元,居民顺产、剖宫产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分别提高至3000元、4000元。四是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政策。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居民分别按70%、50%标准进行医保报销。

三、关于落实城乡一致育儿补贴政策的建议

《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广府办发〔2024〕29号)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降低包括农村地区在内的全市广大育儿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我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一是育儿补贴夫妻一方户籍在广元且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含多孩)的,由新出生子女户籍地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给予二孩家庭2000元、三孩(含多孩)家庭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二是婴幼儿照护服务补贴在新出生子女户籍地备案托育机构一年内累计入托时间在8个月以上的3岁以下婴幼儿,每年由新出生子女户籍地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育儿家庭2000元婴幼儿照护服务补贴。三是二孩三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夫妻一方户籍在广元且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含多孩)的,由新出生子女户籍地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履行部门职责,持续做好育儿补贴、婴幼儿照护服务补贴措施执行落地,着力激发广大农村地区育儿家庭“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

四、关于培育农村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的建议

积极培育农村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对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提升广大农村地区生育率尤为关键、尤为重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市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将持续优化生育政策作为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专门部署。2024年12月25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广元成为全省第6个出台生育支持措施的市州。十条措施(试行)》构建农村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提高生育医疗待遇、二孩三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育儿补贴、婴幼儿照护服务补贴、育儿家庭购房补贴、公办旅游景点免费、加强婚育文化宣传等10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市、县(区)预计每年安排财政资金3800余万元予以配套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决策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国家“真金白银”支持,将此利民政策逐步扩展至包括农村地区的所有家庭,助力提升生育意愿,共同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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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任军

联系电话:0839-3267734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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