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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29 18:11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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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伟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八届次会议提的《关于尽早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建议》(第139号提案)收悉。我委商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会办,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育儿补贴金差异化递进标准的建议

《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广府办发〔2024〕29号)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差异化递进标准,明确提出对夫妻一方户籍在广元且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含多孩)的,分别给予二孩家庭2000元、三孩(含多孩)家庭5000元一次性育儿补贴。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履行部门职责,持续做好育儿补贴措施执行落地,着力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

二、关于扩展发放范围的建议

育儿补贴的发放,不仅是对家庭经济负担的直接缓解,更是对生育行为的积极鼓励。这一措施的实施,将为育儿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中育儿补贴发放对象为夫妻一方户籍在广元且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含多孩)的育儿家庭。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决策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国家“真金白银”支持,将此利民政策逐步扩展所有家庭,助力提升生育意愿,共同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市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将持续优化生育政策作为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专门部署。2024年12月25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是全省第6个出台生育支持措施的市州。十条措施提高生育医疗待遇、二孩三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育儿补贴、婴幼儿照护服务补贴、育儿家庭购房补贴、公办旅游景点免费10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市、县区)预计每年安排财政资金3800余万元予以配套支持。下一步,委将积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持续关注卫生健康工作,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任军

联系电话:0839-3267734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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