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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06 09:09      来源: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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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市2个“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名“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8月6日至8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839—3612036

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231号

邮政编码:628000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

20258月6日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青川县乔庄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马海韬(回族)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部长

虎从丽(女,回族)   广元市树人中学党委办公室主任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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