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市2个“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名“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8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839—3612036
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231号
邮政编码:628000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
2025年8月6日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青川县乔庄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马海韬(回族) 广元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部长
虎从丽(女,回族) 广元市树人中学党委办公室主任
唐 彪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