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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广元市群众体育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3-04-21至2023-04-30   发布时间:2023-04-21   征集单位: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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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2023年广元市群众体育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4月30日18: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839-3561376。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1182790767@qq.com



2023年广元市群众体育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四川省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元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等文件的执行落实,2023年,广元市群众体育工作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围绕推进群众体育基础设施补短板、赛事活动全域化、健身组织全覆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品牌赛事发展等重点内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赛事活动全域化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年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600余场次,参与人数超120万人次。一是加强与各级相关单位(部门)、行业体育协会、所辖区域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联合协作,常态化举办“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等赛事活动,依托全民健身日、丰收节等节庆大力开展健康跑(走)、球类、趣味等健身活动。二是办好女儿节凤舟赛、全国女子门球赛、全国柔力球锦标赛、全国健身秧歌(鼓)大赛(四川广元站)、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运动会、“横渡嘉陵江”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等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三是支持健身气功、太极拳、工间操培训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实施“上门送教、送健身服务”。四是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社体指导员培训、群众体育引领员招募工作。五是通过广元体育微信公众号制作并发布一批科学健身宣传小视频、组织线上赛事活动,推动全民健身科学知识推广普及,

(二)深入推进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创建工作。各县区围绕创建广元市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开展相关工作,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加强与文旅、农业等部门协作,提高赛事活动的参与性和影响力。市体育局将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检查。

(三)全覆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各县(区)均设立省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按要求组织好市、县(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达标赛。

(四)有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市、县(区)体育总会,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推进协会建设、壮大基层组织、推动融合发展、开展评估奖励、推进购买服务、鼓励举办和参加赛事、加强人才培养。

二、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

(五)重点推进乡镇(街道)级健身场地设施补齐短板。按照“十四五”时期实现乡镇(街道)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目标,进一步摸清各乡镇(街道)健身场地设施情况,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自筹资金、招引社会资本等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乡镇级场地设施补短板。

(六)大力推动体育公园项目建设。督导苍溪县鳌鱼山体育公园、利州区汤山体育公园、旺苍县东河体育公园项目建设,指导其他县(区)包装体育公园项目1个以上,推动完成全市“十四五”时期体育公园建设目标,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体育公园3个、符合省级标准体育公园6个。

(七)有序推进村级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做好村级健身设施情况摸底调研,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加强各级投入力度,结合工作实际有力有序推进村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更新、提档升级。

三、扎实推进体育民生实工作

(八)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安全有序开放服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严格执行《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全年度向群众做好开放服务。对纳入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范围的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公园,按照全省“30件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对开放服务存在问题的场馆进行通报、约谈整改。

(九)提升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水平。按照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督促各场馆加快推进信息化改造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和智慧化水平。

四、统筹群众体育发展与安全

(十)准确进行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在省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上填报完善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体育公园建设、场馆开放、赛事活动等重点工作项目信息。

(十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全民健身发展与安全。一是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落实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落实“四方案一评估一机制”制度,即: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医疗保障与应急救援方案,对赛事进行风险评估,建立“熔断”机制。二是坚持公共体育场馆安全开放底线,通过抽查、自查、督办等形式,对公共场馆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及时督办整改落实,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安全开放。

市体育局将于12月底对各县(区)群众体育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评选的主要依据。

 

附件:2023年度广元市各县(区)群众体育工作评价办法


附件

2023年度广元市各县(区)群众体育工作评价办法


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

评价办法(100分制)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积极举办各级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大型赛事活动、“8.8”全民健身日、绿道健身迎新春、丰收节等主题赛事活动。

30分。未按重点工作内容完成各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举办任务、未承办、主办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或要求举办的主题赛事活动的县(区)每少1次扣5分。

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创建工作

每个县区积极创建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不少于1个,且通过评估检查。

10分。没有创建或没有通过评估检查的扣10分。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

建有省级国民体质监测站、且完成年度监测任务,按要求举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

10分。没有建立省级国民体质监测站扣4分,没圆满完成年度监测任务扣2分,没有按要求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任务扣4分。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

建有体育总会,并积极发挥作用。新成立有体育社会组织、召开体育总会工作会议、制定年度赛事活动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10分。没有建立体育总会扣5分,没有新成立体育社会组织扣1分,没有召开体育总会工作会议扣2分,没有制定并印发年度赛事活动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扣2分。

实施乡镇(街道)级健身场地设施补齐短板

积极申报乡镇(街道)级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15分。全年没有包装、申报项目扣10分,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后交付使用并完成资金拨付)按比例扣减分值。

体育公园项目建设

按期完成体育公园项目建设任务。包装有不少于1个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15分。正在建设体育公园项目的县区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扣10分,其余县(区)没有包装有体育公园项目并积极向上申报的扣10分。

场馆开放

各县区任务数:澳体中心59.9万人次、苍溪县25万人次、旺苍县28万人次、剑阁县22万人次、青川县18万人次、昭化区9万人次、朝天区9万人次。

10分。未按进度完成场馆开放目标任务的扣10分。未完成信息填报任务的,每个场馆扣2分。

其他加分

群众体育工作亮点、特色或举办赛事活动获得省体育局及以上单位肯定、表扬。

1次加5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群众体育工作亮点、特色或赛事活动成果在省级以上官方媒体上进行宣传。

省级媒体加3分、国家级媒体加5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辖区乡镇级及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由本级自筹或争取到社会资本投入达总投入50%以上。

超50%加2分,每增加10%加0.5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每多举办一次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或其他主题赛事活动。

承办国家、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体育协会主办的赛事活动,1次加5分。承办市政府主办的赛事活动,1次加3分。承办市体育局、县区政府主办的赛事活动,1次加2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开展村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更新、提档升级完成数超省级补助个数30%以上。

超30%加1分,每增加10%加0.5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加强农民体育组织建设。

新成立农民体育社会组织,1个加0.5分。组织30人以上农民体育健身骨干培训,1次加0.5分。培养农村体育人才为单项体育项目带头人,1人加1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其他减分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市局群体科通知的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

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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