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核定新办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调查、部门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425403847@qq.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张媛媛,0839-3263310;
三、信函: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628017),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四、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24:00。
附件: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核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核定背景
为保障新办学校顺利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教育局《关于核定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收费标准的函》(广教函〔2025〕38号),在开展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收费标准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学校基本情况
四川省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是2024年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经市教育局批准获得办学许可证资格,主要开展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历教育。学校办学规模为1200人,每年招生400人(其中普高300人,综合高中100人),教职工30人,共24个教学班。学校有教学楼2栋,学生公寓楼2栋,办公楼1栋,食堂1栋,运动场等已经完全具备办学招生条件。
三、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等相关要求制定。
四、定价成本调查测算情况
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生均培养总成本629.01万元,生均教育成本1.57万元/年·生。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总成本47.71万元,生均住宿费成本1193元/年·生。
五、拟核定方案
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市场供需水平等因素拟定广元市秦兴综合高中学校学费为1.6万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六、管理相关要求
(一)规范收费公示。按照收费公示制度相关规定,学校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价格举报电话以及学生中途退学时合理的退费办法等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发展改革、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
(二)执行时间。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试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