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声环境管理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广元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2025年9月10日-9月17日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
联 系 人:陈春容
电子邮箱:1039952749@qq.com
联系电话:0839-3316203
附件:广元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0日
广元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