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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23〕14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2023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广元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9日        


广元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21〕26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广府办函2021〕78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2023年3月1日,我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9处。从分布看,苍溪县108处、旺苍县194处、剑阁县121处、青川县147处、利州区157处、昭化区83处、朝天区70处、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9处;从类型看,滑坡762处、崩塌111处、泥石流11处、地面塌陷5处;从威胁范围看,威胁5651户34563人,威胁财产28.47亿元。为进一步明确分级防灾职责,将全市8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将威胁人数大于500人及以上且险情等级为大型以上的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附件1)纳入市级地质灾害预案点管理,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县级地质灾害预案点管理〔由相应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二、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广元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地形地貌高差悬殊,降水量分布不均。据市气象部门2023年气象预测,我市今年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略偏高0.5℃~1.0℃左右,年降雨量较常年偏少2到3成,夏季洪涝灾害偏轻,旱情偏重。3月~6月平均气温相比常年偏高,降雨偏少或略偏少7月平均气温相比常年偏高,降雨偏多,7月洪涝偏重;8月平均气温相比常年偏高,降雨偏少,可能有伏旱;9月平均气温相比常年正常,降雨偏少,大雨结束期在9月中旬;10月平均气温相比常年偏高,降雨偏多;11月平均气温相比常年偏高,降雨偏少;12月气温较常年正常,降雨较常年偏多。

(二)地质灾害预测。2023年汛期全市雨日较多,降水范围大,区域性暴雨过程多,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呈易发、多发态势。嘉陵江、白龙江、下寺河、东河流域及我市西北部(青川县、朝天区)、东北部(旺苍县)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常年同期偏多的可能性较大,青川县发生泥石流、朝天区及旺苍县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地质灾害四季都可能发生,夏季、秋季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相对更大,尤其是汛期5月至10月的强降雨集中时段是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工程建设活动的整个建设期均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的区域差异特征等因素,将全市地质灾害划分为龙门山区、米仓山区和盆周山区三大片区。结合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确定的高风险及以上等级区域划分全市重点防范区域。

龙门山区。主要包括青川县、利州区西部、剑阁县西部。其中青川县的沙州镇、乐安镇、蒿溪回族乡、关庄镇和利州区的金洞乡、三堆镇局部地区以及剑阁县东宝镇局部地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属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位于龙门山北东向构造带周围,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隐患点险情一般为中小型、局部为大型。

米仓山区。主要包括旺苍县、朝天区及利州区东部和昭化区北部。其中旺苍县张华镇、木门镇、双汇镇、国华镇、盐河镇、英萃镇、米仓山镇,朝天区羊木镇、沙河镇、云雾山镇、朝天镇、大滩镇,利州区荣山镇以及昭化区元坝镇局部地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属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质灾害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斜坡地带发育。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等。隐患点险情多为中型和小型。

盆周山区。主要包括苍溪县、剑阁县东部、昭化区局部。其中苍溪县北部东溪镇、龙王镇和剑阁县剑门关镇、江口镇、木马镇、金仙镇局部地区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质灾害在陡坡垦植及工程切坡处发育。隐患点险情多为中型和小型。

(三)重点防范对象。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学校、医院、场镇、安置点、农家乐、景区、独立工矿企业、工棚营地等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房屋前后及左右两侧;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边坡)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防灾要求,铆紧“市县乡村组点”防灾责任链条,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村(社、点)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要将防灾责任人调整充实到位,将防灾责任分解落实到点到岗到人,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挡、死角和盲区,加强新任防灾责任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职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广电旅游、铁路、电力等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的原则履职尽责,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形成防灾整体合力。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力度,落实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两书一函”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点到人。

(二)加强培训演练,提升防灾能力。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既要通过邀请专家讲解的方式,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及具体工作人员、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集中开展宣传培训,又要在隐患动态排查过程中,针对每个点和风险区的实际,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和各类防灾责任人开展宣传和培训,还要结合各种活动日、群众“赶场日”、学校新学期开学日等时间,通过电影电视、报纸、短信、户外视频、“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向群众推送或播放地灾防治宣传片、发放并宣讲各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等资料、张贴户外标语,向社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要对每个隐患点至少开展一次避险演练,尤其是夜间和“三断”等极端条件下的避险演练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灾措施。要把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全过程,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加强卫星综合遥感识别、无人机航摄等新技术运用,确保排查全覆盖,尤其是对人口居住区、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搬迁场所、在建工程、高陡斜坡、公路边坡、建房切坡、陡崖地段、泥石流沟口等重点区域和强降雨、连续降雨等重点时段要加大排查力度,努力发现所有的隐患和风险。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风险要及时处置,不能及时排危除险的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各项防灾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

(四)加强监测预警,形成响应闭环。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联动协同机制,加强气象会商和风险动态研判,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积极发挥气象卫星、遥感雷达等在预警中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精准度和预见期;水利部门要加强山区沟谷、水库库区、地灾高风险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信息共享,联合防御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分别发挥好综合优势和技术优势。要不断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接收制度,确保强降雨天气来临前每个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在建工程施工人员以及受威胁群众能及时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的优势,提高数据采集、传输和预警的质量,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防灾预警效益。

(五)加强避险撤离,保障生命安全。要坚决做好“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坚持“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原则,在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做到“应转早转、快转、尽转、多转”。在危险解除之前严禁人员返回危险区,做到不安全、不返回。

(六)加强应急处置,降低灾害损失。要加强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储备和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配备相应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及时处置地质灾害险情。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视灾险情状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开展避险转移、抢险救灾和灾险情评估等工作。情况紧急时,应强制受威胁人员避险疏散,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七)加强值班值守,规范报送信息。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以及值班值守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开展每周一轮查,确保所有防灾人员在岗履职。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报送各类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八)加强项目建设,消减隐患数量。各县(区)要全力实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到圆满收官。依法依规依纪实施威胁5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32处、威胁50人以下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88处,保证治理工程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确保项目建设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廉洁工程。实现年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25处,减少受威胁人数6039人。要加强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利州区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和资金拨付。要加强避险搬迁,科学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制定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避险搬迁30处509户。要加强项目储备,严格按照项目入库要求,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隐患点及时组织开展勘查设计,纳入项目储备库,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补助。

(九)加强保障措施,提升防治成效。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标准,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二是加强技术队伍保障。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落实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整合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力量,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抢险救灾、灾害治理、避险搬迁、撤离避让、紧急避险成功案例奖励等工作。要争取一般债券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倾斜。要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整合各类涉农政策,提高避险搬迁补助标准。要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落实受益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多渠道、多元化引入社会资本,为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提供资金保障。

 

附件:1.广元市地质灾害隐患市级预案点统计表

2.广元市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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