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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 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关于组织开展可燃物计划清(烧)除工作的通知

广隐患整治〔2023〕4号


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
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
关于组织开展可燃物计划清(烧)除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防指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森防指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市森防指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成员单位:

为消除和降低潜在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减少火灾发生,按照省、市森防指相关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就开展森林可燃物计划清(烧)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视可燃物清(烧)除的重要性

《广元市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三十条措施》(广委办函〔2022〕74号)指出,要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对林区重点部位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力量,科学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深化宣传教育,有计划、安全可控地通过人工或机械清理、计划烧除等方式切实解决当下林下可燃物超载问题,主动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切实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机率,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聚焦五周五缘,大力组织开展林区可燃物清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气候条件、火险等级、地形地貌、植被状况、野生动植物分布等实际情况,组织和督促有关经营主体和责任单位对国有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等重要区域,对城镇村庄周边、主要道路两侧、林农交错地段、重要设施周围、坟头墓地周围等区域,以及危险品生产储存地周围、机场周边、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输电(通信)线路通道等重要目标,按照应清尽清原则,积极通过人工、机械等方式清理杂草、枯枝落叶等易燃细小可燃物,降低林下林缘可燃物载量。对于清理的林下可燃物不具备再次利用条件的可在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一在安全区域错时、错峰集中实施焚烧。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实施林下可燃物计划烧除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对一些人为活动频繁的林缘、林农交错地段等适宜开展计划烧除的区域,在周密准备、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实施计划烧除,有效降低可燃物载量。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林区和草原计划烧除技术要点(试行)》,对确定拟开展计划烧除的区域,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有序组织实施。县(区)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和协调,提前规划,妥善处理好计划烧除与保空气质量、与输配电线路安全运行、与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根据风力风向、温度、湿度、空气污染等情况,采取“错时、限量、轮烧”的方式,适时优化烧除地块、面积、具体时间及用火方式,建立熔断机制,有效消除和降低计划烧除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严格过程监管,安全组织科学实施清(烧)除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要加强计划清(烧)除部门协调配合和全过程监督,各级要适时派出工作组督导有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单位(个人)严密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八不烧”的规定,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造成其他财产损失。对未经审批、违反规定和实施方案形同虚设的,以及计划烧除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件的,要严肃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已批准实施的可燃物计划烧除和清理集中烧除前,要提前三天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备。实施中属地各类森林火情火灾扑救力量要处于战备状态,参与计划烧除工作,同步开展处置火情实战训练,提升队伍安全高效实战能力。要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理解和支持。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管理责任,及时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可燃物清(烧)除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月工作台账(附件1)。其中,旅游景区景点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汇总报送;林区输配电设施由市经信局负责汇总报送;寺庙由市民宗局负责汇总报送;林区通信设施由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汇总报送。


附件:可燃物清理工作台账


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       

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广元市林业局代章)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可燃物清理工作台账

时间
行政位置
清理面积(亩)
清理重量(吨)
清理区域(设施)名称
清除前图片 清除后图片
备注 1.清理林区和林缘部位的公路、铁路两旁以及城镇、村落、单位、厂矿、寺庙、重要设施,林缘、电缘、路缘、房缘、地缘等周边的落叶、杂草、垃圾、杂物等可燃、易燃物宽度不少于3米。
2.清理林区和林缘部位的公墓、散坟周边的落叶、杂草、垃圾、杂物等可燃、易燃物不少于3米。
3.清理范围内地表无浮草,草根高度不超过3厘米,各类灌木、所有枯死木、风倒木及林木枯枝落叶须全部清除。

备注: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