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25〕1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广元市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8号)精神,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引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方便可负担的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资源更加丰富、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中西医发展更加协同、防治结合更加紧密,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显著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形成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医疗卫生能力现代化行动
1.提升公共卫生专业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培育公共卫生省级重点学科。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提升监测预警、检验检测、流调溯源、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核心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救治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生产储备、培训演练、信息管理等机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市妇幼保健院三甲创建,重点提升婚前、孕前、孕产期、更年期、新生儿保健和儿童眼保健等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兜底能力。配齐中心乡镇卫生院适宜设施设备,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急诊急救、儿科、口腔以及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稳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建设中心村卫生室,鼓励对人口较少、服务半径大的村通过巡回医疗、移动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乡镇卫生院驻村服务等方式,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村卫生室转为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提升市县医院服务能力。以“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降低到域外就诊率为导向,聚焦呼吸、重症医学、恶性肿瘤等病种,实施“1246”专科工程,打造省、市、县三级临床重点专科服务体系。以“千县工程”为依托,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以及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围绕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县医院提标扩能进程,到2025年,青川县人民医院、昭化区人民医院达到县医院诊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旺苍县中医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030年,利州区中医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4.提升区域医疗中心引领辐射能力。支持市中心医院依托北京、上海等地优质医疗资源,积极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市级优质医疗资源,积极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赵继宗院士工作站,建设域内有影响力的“脑心同治”基地。加强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内涵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
5.提升卫生人才队伍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医学、肿瘤、儿科、麻醉、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临床与基础、临床与预防深度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完善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支持医师多机构执业。鼓励各县(区)设立卫生人才专项资金,培养和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培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医疗卫生体系整合化行动
6.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同发展。鼓励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加入家庭医生队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专科医生原则上应加入成员单位家庭医生团队。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要将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经基层转诊的签约居民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7.推进“两个紧密型”建设。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省级试点,网格化布局以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的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内部统筹使用床位、号源、设备等资源。(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8.推进防治协同发展。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制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体系。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鼓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9.推进医养协同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医养服务资源,完善医养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医养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健康管理、终末期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临终关怀科和记忆门诊,增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认知障碍筛查和早期干预治疗。(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10.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强中医药防病治病、中药制剂、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能力建设,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诊疗技术重点攻关。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西医联合查房纳入现代医院管理,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优质化行动
11.增强服务安全性。健全市、县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质量控制以住院为主延伸至门急诊等全流程服务,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完善服务质量反馈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点评制度,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三级医院设置警务室,落实大型医院出入口安检制度,推动智慧医院数据与公安大数据共享,实现风险研判、隐患预警。(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
12.增强技术创新性。完善医疗卫生科研投入、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创建省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重点实验室、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开展医药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核医学、脑科学、生物治疗、精准医学等医学前沿技术和“卡脖子”关键技术。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围绕慢性病早诊早治和重大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等防治需求,加强临床诊治、检测技术、新药创制等科研攻关。加强高端核医疗装备、创新医疗器械和健康装备等推广使用。补齐人才短板,大力推动核医学产业发展。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3.提升就医体验感。实施健康惠民“三升四心”工程,优化诊疗服务模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门诊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中心,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推行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及结果推送、药物配送等便捷化服务。推行“一次挂号管三天”“信用就医”等模式。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共享互认。加强“无痛医院”建设,规范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四)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精细化行动
14.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创新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高质量党建推进“两个紧密型”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党务工作机构建设,推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健全公立医院重大决策、医疗质量、人力资源、财务资产、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科研创新等管理制度。建立以业财融合为重点的精细化运营管理体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多措并举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健全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制度。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实行公共卫生机构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推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柔性流动、相互兼职,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严格执行公共卫生技术规范,强化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强化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的规范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科学配置资源、明确服务能力。围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满意度评价等重点工作,精简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五)实施医疗卫生行业治理科学化行动
17.改革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18.改革完善服务购买机制。推进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常态化开展新增价格项目立项评审,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管理。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深化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改革。探索对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明确医保基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防止小病大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有效解决看病贵问题。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设定基层病种或在医疗机构调整系数上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倾斜。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发展各类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9.改革完善编制人事管理。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探索建立县域卫生人员编制“周转池”,实行岗编适度分离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管理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简化招聘程序。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20.改革完善薪酬激励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分类核定和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逐步缩小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卫医师与医疗机构临床医师收入差距,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1.改革完善法治和监管机制。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医保、医疗、医药联动监管机制,健全“三医”监管信息互通、联合执法互动、联合惩戒互促工作机制,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监管和行业自律体系。深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依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常态化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22.改革完善信息化支撑体系。以“五个一”为引领,以互联网分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智慧医院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优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打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数据交换通道,建立跨部门、跨机构、跨层级互联互通和共享协同机制,打造健康广元数据融合应用中心。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机器人等在急诊急救、远程诊断、医院管理、健康管理等领域应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政策配套和业务指导,建立督导评估机制。
(二)强化规划引领。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县(区)、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固网底,规划实施一批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项目。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以构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积极建设健康四川高质量发展实验县。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总结推广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形成尊医重卫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医卫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