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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元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的通知

广教函〔2022〕82号




广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相关学校:

现将《广元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4日



广元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考试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920分)

(一)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计分740分)

1.科目设置

纸笔闭卷考试,七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2.分值及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0分)各150分,答题时间各120分钟;

物理100分,化学7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答题时间共120分钟;

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答题时间共120分钟。

3.试题命制

市教科所依据课程标准、适用教材和规范要求命制试题(含听力)。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信力。

4.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

考试安排在2022年6月13—15日进行。考试科目顺序确定、考试工作统筹安排、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试卷印制、具体考务、评卷组织、考试数据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评卷工作由市教科所具体负责。

5.成绩呈现形式

成绩采用分数、等级呈现形式对考生公布。每个学科按考试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学业水平等级:优秀等级,记为A,占25%;良好等级,记为B,占30%;及格等级,记为C,约40%;学业成绩不及格记为D。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计分70分)

1.项目及分值

考试内容由“必考+抽考+选考”三部分组成。必考项目两项:1000米(男)/800米(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40分(每个项目20分);3月11日公开抽签确定抽考项目:坐位体前屈,15分;选考项目五选一: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15分。

2.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

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筹安排,县区教育(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由利州区统筹组织)。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体育与健康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将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册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3.成绩呈现形式

成绩采用分数、等级呈现形式对考生公布。等级划分:优秀等级,记为A,56—70分;良好等级,记为B,49—56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42—49分(不含);42分(不含)以下不及格,记为D。

(三)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计分30分)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生物考试初二期末举行,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各10分。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市技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经费保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成绩采用分数、等级呈现形式对考生公布。学业水平等级按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优秀等级,记为A,占25%;良好等级,记为B,占30%;及格等级,记为C,约40%;不及格记为D。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实验操作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将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册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四)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计分80分)

初2019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采用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卷面总分40%折算(地理、生物各计40分),纳入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

初2020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纳入2022年中考管理,合堂合卷分科考试,答题时间120分钟,卷面总分各100分,考试时间为6月16日,市教科所负责命题、评卷,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考、评卷组织、考试数据管理等工作。成绩按卷面总分40%折算(地理、生物各计40分,计分80分),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封存,纳入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所需考试经费由县区教育(教科)局协调解决。

参加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后,若有休学、转学、停学等情况,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因休学、停学等情况缺考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含社会考生等)可提交申请实行免考,按折算成绩的6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

(五)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

市教育局制定《广元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发文),县区教育(教科)局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具体落实承办专业测试。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及填报

(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共设2个批次)

1.提前批次:提前第一阶段批次:国际班;提前第二阶段批次:艺体特长;提前第三阶段批次:拔尖人才;提前第四阶段批次:均衡定向。限报其中1阶段1个志愿。报考广元中学PGA国际班、广元外国语学校国际班学生在此批次填报。参加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拔尖人才培养行动、均衡定向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平行志愿批次:全市24所高中学校面向全市生源招生,每个考生限报6个平行志愿。报考广元中学、苍溪中学、剑阁中学、旺苍中学、宝轮中学、苍溪城郊中学、青川中学、元坝中学、朝天中学、广元外国语学校、广元天立学校、川师大万达中学、剑门关高级中学、广元市实验中学、广元市821中学、广元市树人中学、苍溪实验中学、剑阁剑州中学、旺苍东城中学、青川一中、苍溪天立学校、剑阁天立学校、旺苍博骏公学、利州区黄冈中学的学生在此批次填报。

(二)中职学校志愿(共设2个批次)

1.提前批次。中职学校春季预备班到校就读学生在此批次填报。

2.平行志愿批次:报考苍溪职中、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利州中专、市职高、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剑阁职中、旺苍职中、青川职中、朝天职中、昭化职中、苍溪嘉陵职中、广元工程技校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

(三)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以下简称“五年制”)志愿

五年制志愿分师范和非师范类,志愿设置为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2个专业。五年制志愿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志愿的填报时间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达2022年五年制招生计划后,单独组织填报。

(四)志愿填报要求

1.明确招生范围。市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2.规范组织填报。2022年中考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进行。5月19-20日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模拟填报,5月27-29日由学生在网上正式填报志愿。6月16-17日,学生因特殊情况影响,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材料到市招生考试中心修定志愿。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干预或者篡改考生志愿,确保考生志愿自主真实。

3.有效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填报志愿,填报前须认真阅读填报要求,掌握填报规则,避免无效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前一志愿与后续志愿适当拉开梯度,录取成绩要求高的学校填在前面,录取成绩要求低的学校填在后面,考生可以按“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的原则分层次科学有效选择志愿。

4.诚信履行志愿。县区教育(教科)局和初中学校要提醒和告知学生、家长,一个学生只有一个学位,慎重填报志愿,诚信履行志愿,一经按程序和志愿录取,学生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并实际就读。考生报考市内民办学校,学生及家长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避免因不愿或无力承担费用影响后续学习学业。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分管基教、职成、体卫艺、招考的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基教科、职成科、体卫艺科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中心具体承办执行落实。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1)招生计划。按市教育局下达给各普高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执行,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等级。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采用原始分数,地理、生物计80分,合计920分。按省定普职比例要求划定普高控制分数线,普高控制线以下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录接收普高控制线下学生,普高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到市域内中职学校就读。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结合学生成长记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别记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时须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学校按照考生信息规范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县区教育(教科)局,县区汇总后统一报市招生考试中心,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体系。

(4)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县区和学校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校分类汇总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5)学校录取方案。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实际,拟定新生录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综合素质评价参考等级、拔尖人才培养、均衡定向、协议补录办法。录取方案须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核准,加盖印章并报市招生考试中心执行录取。

2.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国际班、艺体特长生、拔尖人才、均衡定向录取按相关办法执行。

(2)平行志愿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综合素质评价参考等级等,将达到普高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及时开展志愿征集并实施录取。

3.征集志愿

未完成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完毕后公开征集志愿,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达到普高控制线以上学生可以参加志愿征集进入招录程序。

4.协议补录

考生所填志愿均未录取且分数在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可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的协议补录。学生家长须与学校签定补录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于6月25日前按统一信息格式将已办理协议补录学生纸质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及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查备案。

5.确定录取结果

普通高中完成录取后,市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经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加盖印章,向相关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确定录取结果,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广元招生考试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

(二)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中职学校春季预备班到校就读且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

2.平行志愿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未填报志愿考生原则上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

(三)五年制学校录取。由省招考委按计划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主动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做好考点设置、试卷安全保密、监考教师遴选培训、考风考纪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食宿卫生及交通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举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要加强预研预演,强化环节管理,确保安全有序。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强化招生纪律。普高和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审核后方可发布。坚持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实行“阳光招生”。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在统一招生平台外自行招录新生,不得委托个人、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和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买卖生源,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招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学生,普通高中不得招录普高控制线下学生,不得虚假宣传招生,不得违规接受跨区域招生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

(三)强化学籍监管。充分利用学籍系统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和规范刚性执行。未参加中考并取得有效成绩、不按录取结果报名入学、多头参加协议补录、分数低于普高控制线、无计划超计划招录学生等情况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违反省教育厅关于自主招生考试、跨区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等禁令的,学籍注册转接一律不予办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准确、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抓好对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重大政策、普职协调发展刚性比例、志愿填报规范要求、学籍注册管理规定、考试成绩面向考生本人发布等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宣传解读。初中学校校长是中考政策宣传的第一责任人,在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前,开展志愿填报指导演练,开好教职工会、初三年级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确保中考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不漏一人。初中学校须将统一印制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指南》发放给每一位考生,落实好《广元市2022年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告知书》的发放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五)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县区教育(教科)局的监管责任和招生学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十项禁令”,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自主组织入学考试(面试),制止跨区域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学校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基教科:(0839)3266204;职成科(0839)3267044;督察审计科:(0839)3263816;安信科(0839)3261337。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