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23〕1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房征收货币安置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农房征收货币安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7日
广元市农房征收货币安置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