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召开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调查和区划工作会
发布机构: 剑阁县
发布时间: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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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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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吴勇主持会议并就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调查和区划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该县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调查和区划工作会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县长吴勇主持,县人大、县监察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如何做好全县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调查和区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即日起开展此项工作,确保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会议还宣读了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副县长吴勇在会上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调查和区划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工作,做到依法划定;二是要加强监管,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使广大群众能吃上健康水、放心水;三是要狠抓落实,确保监测经费和人员的到位。(剑阁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