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42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发布机构: 苍溪县
发布时间: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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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么好,去年刚参合只交了10元钱。哪知,我在川大华西医疗做了换心脏瓣膜手术,第一次报了10000多元,二次补助4800多元。这是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来的大好事!”3月29日,苍溪县茶店乡山龙村三组农民韩小菊十分动情地告诉记者说。这是苍溪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的一个例证。
2004年10月,苍溪县被省政府列为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要求,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政策宣传、资金筹集和强化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着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与农民签订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约》,2005年全县共有15万多户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42.09万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63.6%。2006年,全县参合农民42.56万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64.4%。全县确定了602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2005年以户为单位每人报销8元,在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和400元,超出部分可报销费用按40%、35%和30%的比例报销;转诊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线为1000元,超出部分的可报销费用按30%报销。
2005年,苍溪县共有28万参合农民享受了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受益面达66.7%,参合农民累计报销医药费用722万元,占合作医疗基金的57%,其中累计报销1万元以上的18人,报销费用最高达1.7万余元。同时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合管中心复审、县合作医疗专家组抽查终审三级审核制,去年共审减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医药费24万元,占总报销医药费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