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启动实施农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发布机构: 青川县
发布时间: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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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青川县农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县农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农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管、复核等工作。一是每年6月25日前由各乡镇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初评推荐材料报送县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县评定委员会于每年6月26日至7月10日对全县农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初评情况进行复核、评定,并于7月15日前报指导委员会审定。三是每年7月15日前完成农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每年8月8日,对星级农家乐统一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