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强化措施提高工业经济监控能力
发布机构: 经 委
发布时间: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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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利用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办室,坚持每月对全市各地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对重要工作实施“全程督导”,随时掌握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建立经济运行旬报制度。对全市28家年销售50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掌握其运行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坚持每10天将收集的情况反馈市委、市政府,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三是建立定期召开分析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了解进度,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防止工业经济出现“大起大落”、“高开低走”现象。四是建立重点企业运行调度会制度。坚持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企业运行调度会,邀请银行、电力、石油、运输、天然气等生产要素单位和执法执纪单位参加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