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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三服务”效能承诺

发布机构: 劳动局 发布时间: 2007-03-08 字体: [ ]
为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承诺内容 1、大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及时为求职者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再就业服务,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困难对象就业,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出,扩大就业空间。 2、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对象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实施重点帮扶,优先帮助其就业再就业。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各项就业培训,切实抓好再就业免费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用工需求。 4、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广泛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督促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全面核实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做到应保尽保。 5、切实做到参保者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确保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做到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支付。 6、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协调机制,加大案件处理力度,及时化解矛盾。 7、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8、实行限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及劳动保障的日常工作均按照已向社会公布的限时办结制办理;劳动保障举报案件的查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结案,遇有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结案;职工工伤的认定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答复意见。 9、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观念,规范服务程序,实行热点公示,依法公开办事,落实保障职能,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务实高效。 二、违诺责任 1、实行“三服务”效能承诺责任制,分级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若有违诺情况,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将“三服务”效能承诺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违诺责任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