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五措施强化今年征兵政审工作
发布机构: 利州区
发布时间: 2007-03-08
字体:
[
大
中
小
]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公安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治安管理大队、刑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法制科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征兵政审领导小组,加强了征兵政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征兵政审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2006年年度征兵政审工作的通知》,并于10月24日组织召开了征兵政审工作动员会议,为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征兵政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认真抓好政审人员的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老带新、到一线检查督促等方式,组织政审人员学习《征兵工作条例》和新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异地违法犯罪适龄青年清理通报工作的通知》,使参审民警熟练掌握政审规定、程序、条件、标准,明确政审工作职责、任务和方法。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审责任制。分局层层签订了《征兵政审工作责任书》,并实行“所长负责制”,认真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政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新兵政治质量,杜绝政治责任退兵。同时,把征兵政审工作纳入派出所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对工作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政治退兵,坚决追究签字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责任。四是严格征兵政审质量。 按照“六过滤”、“六不征”要求,始终把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作为政审工作重点,切实做到“四个清楚”:即政治立场清楚、思想品德清楚、社会交往清楚、遵纪守法情况清楚。同时,坚持“六见面、四结合”,即征兵政审与应征青年本人、家长、教师、单位领导、朋友和邻居见面,“四个结合”即征兵政审与平时考察了解相结合、初审与复审相结合、内查外调与纵横向审查相结合、组织审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新兵政治、文化、年龄全面合格。五是严格征兵政审纪律。加强政审工作人员“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的意识教育和监督检查,严格“五不准”政审纪律,坚持政审原则,公开征兵政审的政策规定、条件标准、政审程序、政审对象名单,增强征兵政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政审工作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