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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切实加强陈化粮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

发布机构: 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07-03-08 字体: [ ]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行政监管职能,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陈化粮市场监管。一是严格购买企业资格审查。工商部门对所辖区内企业使用陈化粮要严格资格审查,对符合使用陈化粮的企业要做到跟踪监管,确保企业购买陈化粮后只能用作本企业的生产原料,严禁转手倒卖。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陈化粮使用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三是加强对陈化粮出库、运输、加工和使用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管。有陈化粮的县、区,当地工商部门要了解好陈化粮库存的仓号、数量,并给保管单位发出监管通知书,在出库、运输、加工等环节做到有工商监管人员,并将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四是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等违法行为。对于倒卖陈化粮或不按规定使用陈化粮的企业,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