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检查六项惠民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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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市物价部门安排六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种子、农药等农资干预措施,以及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价格欺诈行为。二是检查农业用水、用电价格中不按规定抄表计量,乱摊水、电费用,不执行分类水价、电价,超标准收费,以及随水、电搭车收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检查农村中小学收费,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杂费后,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其他费用的行为。四是检查农村医疗服务收费,重点检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提高药品价格、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五是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费,重点检查农村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的行为,加强农村通讯资费检查,重点检查违反规定提高电信资费标准,擅自收取“代维费”、“入户费”以及其他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六是重点检查农民建房、农村殡葬、农机服务和农村有线电视等收费中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