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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杰委员的发言:关于扶持高山移民的建议

发布机构: 广元政协网 发布时间: 2007-03-08 字体: [ ]

  “八七”扶贫攻坚结束后,青川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巩固在越温成果的基础上,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实施新村、高山移民、卫生“三项扶贫工程”,农村面貌发生了变化,贫困现象有所缓解,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各项社会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青川县是农业大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9887户3.6万余人,相对贫困人口9.5万余人,非短时间内能解决好。同时由于青川自然灾害频发,高山农户和国家“宝电”移民返贫现象较为普遍。据初步统计,农村低收入1000元以下的还有近10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48%,消除贫困任重而道远。


  青川县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由于他们大多居住在中半山或高山,户与户相距甚远,而且这些弱势群体中大多是中老年人或残疾人,年轻一代或稍微有点办法的便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安家,要解决他们户户通公路,户户饮上自来水,户户用上照明电,每户不得少于20万的投入。贫困农户居住区缺乏最基本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条件,生存环境恶劣。虽然政府通过扶贫开发和相关项目的帮助已基本解决温饱,但受自然灾害的影响,随时都面临返贫的危险。因此,对待这一部分缺乏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仅仅靠用常规的经济导向运作模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按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并使其自身能力得到相应提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布局抓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地区经济的发展,城乡结合,镇村结合,将高山移民工作纳入“十一五”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梯级推进。一是广泛宣传,选准对象,建卡建档,体现扶真贫、真扶贫。二是在贫困地区召开党委会、干部会、群众会、讲政策,讲原则、讲发展、谈规划,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帮扶责任制;四是政府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


  (二)分步实施抓搬迁。通过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高山农户移民搬迁,既可保护生态,又可开辟解决贫困的新途径。政府一是因势利导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提供各种优惠条件,确保搬迁户享受到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按照群众自愿、搬迁安置、量力而行、适当补助的原则进行多种方式的移民。二是因地制宜促进移民。如对插户移民,即由贫困户自行投亲靠友,分散安置,政府给予一定补助;政府建移民开发基地安置移民,即要保证稳定,解决迁入户的温饱问题,又要保证不破坏迁入地的生态环境;对吊庄移民,应采取搬迁初期两头有家的形式,待移民点得到开发、生产生活基本稳定后再完全搬迁。


  (三)提高素质抓培训。加强移民搬迁农户的实用技术培训。一是对主导产业生产发展大户,应选派到县、市集中培训;二是乡、村安排生产时间召开季节性技术培训会;三是举办移民培训班,讲自强、讲政策和市场信息等,增强发展意识,基本上做到户户有一个懂1-2门生产发展实用技术的“明白人”。


  (四)放宽政策抓实效。对移民扶贫资金,乡(镇)政府要坚持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一把手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一是对享受专项资金的农户,在村或社内实行张榜公布,实行“公示制”,避免优亲厚友;二是兑现实现“回单制”,即:对项目补助资金兑现农户时采取农户一式三份,给县财政局一份报帐、乡财政所留存一份,农户一份;三是为保证建房质量和搬迁时限,分期分批兑现,即在农户建房主体工程完工后兑现60%,余下部分待检查验收后一次性全部到位;四是由于目前每户0.6万元的补助,难以解决整户搬迁,建议政府在研究政策时,提高高山移民搬迁标准,宜于每户补助在2-3万元以上;五是农户搬迁后在一段时间内的生产生活难以走上正轨,建议能将搬迁户出后的弃耕地纳入退耕还林,用政策来保护这些农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