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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水稻种植面积纳入全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

发布机构: 利州区 发布时间: 2007-06-08 字体: [ ]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粮食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资金的通知》(农办财〔2007〕23号)精神,从2007年起我区水稻种植面积纳入全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2007年以计税耕地为基础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15元。 良种推广补贴是国家农业补贴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近年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中央财政从2002年起设立良种补贴推广专项资金,支持13个粮食主产省区小麦、大豆、玉米和水稻良种推广,其中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涵盖7个粮食主产省区。 2007年利州区正式纳入全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这是利州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喜事。通过开展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必将有效提高我区粮食单产、农作物品质、种植效益和产业化水平,形成粮食稳定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根据有关要求,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局已制订出利州区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核实水稻种植面积,并按要求公示后,由区财政局统一以“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水稻种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