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降低门槛,畅通绿色通道促创业
发布机构: 朝天区
发布时间: 20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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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放宽投资主体,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人员外,所有公民可凭身份证申办企业。
二是放宽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行政审批,对投资新办的工业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涉及安全许可的除外)而暂时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先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办”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待企业取得许可证或核准文件后,再核定经营范围,换发营业执照。
三是放宽改制企业注册资本,集体企业可以企业的净资产作价,与非公有制资本参股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依法办理股权转让。
四是放宽民营经济组建企业集团的限制,减免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费,减免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工商行政管理费,下岗失业人员经商3年内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五是全面放宽创业领域,着力打造重点领域准入保障。对于新建的公共设施项目,积极推动特许经营制度,支持各类创业者投资兴建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兴办教育、医疗、文化和社区服务等事业。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者开放,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