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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制定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发布机构: 青川县 发布时间: 2007-07-03 字体: [ ]
为使青川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共青川县委十届十三次常委会通过了《青川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政策》规定财政全额负担引进人才县的工资和工业务费,从2007年起,在合同期内的人才通过严格考核,享受县财政定额补助1万元/人,分四年兑现,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