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税局建立“三项机制”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发布机构: 国税局
发布时间: 20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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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元市国税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目标,通过建立三项机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治税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连续5年被广元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被广元市人民政府授予“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表彰为2001—200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一是建立税收执法检查、税务稽查分权制约、检查监督考核机制。全市国税系统5年共清理检查并纠正涉税违规文件10余份,为国家挽回损失3,000万元;共纠正稽查案件16件次,使纳税人避免损失1,000多万元;利用计算机对涉及税收执法行为的税收政策执行正确率、行政复议维持(正确)率等38个执法指标进行按月考核,实现了由“人管人”到“机器管人”的转变。二是建立税收执法责任机制。先后制定了《广元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岗位责任制体系》,对全系统106个执法岗位的1000条岗位职责、700条工作目标、1600项工作规程和25项追究考核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难题。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按月对所有执法岗位进行考核,按季对执法单位考核,将有关考核结果分别记录到个人和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书》中,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并对考核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予以严格追究。5年来,全市国税系统通过执法监督考核,共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785件次,实施经济处罚7.5万余元,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