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清洁水源。完成了全市21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对全市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补充和完善了超标水源地污染防治方案。结合灾后重建,加强了乡镇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强化水源地环境监管,杜绝在城乡水源地建设任何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确保了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二是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清洁家园。按照“三清、四改、五通、六化”的标准,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奖促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政策,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广元市贯彻落实“以奖促治”加快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广府办函〔2009〕274号),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专项资金支持,促进了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强化农村环保项目实施监管,青川县枣树村、苍溪县陵江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了财政部考核验收,2009年争取中央“以奖促治”农村环保资金项目3个和省级“以奖促治”农村环保资金项目3个,并已全部启动实施。 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立并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建设大型沼气池、有机肥厂,推广秸秆气化项目等示范工程,推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减少农业固体废物污染。
三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设清洁田园。围绕发展生态农业目标,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测,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低毒高效农药,扩大农家肥、有机肥施用面积。
四是坚持规划先行,强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合理规划村镇工业布局,引导农村工业企业、食品加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
五是大力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工程。按照生态市、生态县(区)建设要求,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和生态小区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截止2008年底全市创建并获命名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35个,省级生态小区18个,生态家园183户;2009年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1个,省级生态村10个,省级生态小区13个,生态家园850户;2009年全市新创建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1个,创建省级生态小区并通过考核验收13个,创建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30个,创建生态家园850户。全市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推动了生态市、生态县(区)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