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六举措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
针对广元市农村沿街沿路市场多,市场设施简陋,市场功能不配套的实际,市工商局近日部署全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维护农村市场良好秩序。
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脏、乱、差、臭等问题比较严重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检查各类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重点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改造市场设施陈旧,破烂不堪,脏、乱、差、臭的现象。
目标是达到“八个进一步”,即市场面貌进一步改观,市场设施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进一步齐全,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消费者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制假销假进一步得到遏制。
具体措施:一是加快市场改造步伐,提升农村市场品味。督促市场业主加快改造维修步伐,指导市场改造升级和维修加固。二是严查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市场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对经营户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查处。三是强化食品安全,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农村市场中各类食品经营场所、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设立商品质量警示牌、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打击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查处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农资经营企业是否违法经营国家禁止销售和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对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进行处罚。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行为。五是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及配件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标识不规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六是完善农村市场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展创建诚信文明市场活动。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水果、蔬菜和禽畜肉类市场与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一体化供销体系。落实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推广农村商品经营示范店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树立示范农村经纪人。发挥12315网络作用,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做好农村市场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