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广元市政府召开103次常务会,听取我市食品安全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
会上,广元市食安委副主任、广元食品药监局局长冯治勤就我市食品安全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并就《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的起草情况做专题说明。
从3月22日市委罗书记就地沟油问题做出重要批示后,市食安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全市共检查食用油脂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业1687家,立案查处8家,取缔无证经营户17户,限期整改199家,涉嫌问题食用油采样9份,接投诉咨询17件,办结17件。在市城区重点查获了东坝莲花村十二组3起涉嫌非法勾兑火锅香油案和120厂附近2起非法收购加工潲水油、地沟油案。目前,我市尚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已发现的地沟油、潲水油均用于生产工业用品及饲料,我市食用油脂总体是安全可控。
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借鉴先进地区管理经验,结合广元实际,从4月下旬开始,开展了为期近两个月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与食用油生产企业、餐饮单位调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企业负责人多次座谈,反复征求相关监管部门意见,召开部门座谈会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充分采纳各方意见,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及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目的是为了解决废弃油脂流入餐桌和引起环境污染问题。
冯治勤局长专题汇报后,分管副市长赵爱武就相关情况作了补充说明,市政府领导和市法制办等部门发表了意见。会议一致认为,广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的《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依据充分,条件成熟,可操作性较强,在全国、全省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我市自制的废弃油脂管理办法,鲜明地体现了“统一标识储存、专人持证收购、专业定点分离、统一加工生产、绿色环保处置、使用规范科学”的特点,具有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权利义务性规范合法、合理、适当,符合《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作和备案规定》条款,建议通过试行。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我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在爱武副市长的直接领导下,食品药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辛苦,成效明显,值得充分肯定。为更好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污染环境等问题,赞成通过《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希望按照此办法,把废弃油脂的管理转化为常态化、常规化工作,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把集中整治与长效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行业严格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新局面,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卫生、吃得健康。
市卫生、环保、工商、畜牧食品、质检、规划和建设、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