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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消费增长

发布机构: 广元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1-03-22 字体: [ ]

             市工商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消费增长   

    市工商局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效能,以保障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增长。

    一是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商品质量监管。今年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等行为,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深化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退市制度改革和创新,对商品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在大型商场、超市实施重点商品质量电子化监管,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加大“家电下乡”和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打击以“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家电售后服务行为。以“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开展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继续加大假冒伪劣商品大要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二是加大食品市场日常规范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建立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将考评结果纳入食品经营者诚信评价机制,对食品经营者实行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强化食品市场主体管理,规范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实现流通环节食品证照信息与食品经济户口、食品质量监管、案件查办和信用分类监管等信息库的互联互通。指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鼓励大型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在乡村建立食品(杂)店或通过市场机制将其它食品店发展为连锁经营店。

    三是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营造便利、安全和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是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快12315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强化12315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动态分析申诉、举报热点和消费市场状况。促进12315申诉举报站(点)规范化建设,争取用两年时间实现在有条件的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一会两站”全覆盖,积极开展12315进社区、进景区等工作,方便城乡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加强对商品房、汽车、手机等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美容美发、装饰装修、商业促销、旅游等服务行业的监管。整治规范公共服务行业,纠正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加强对网络、电视等非现场购物的监管,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