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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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于6月初发布《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四川省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3112元,据此核定了我市201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即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可根据今年缴费基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手续。
企业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原则上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8%。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核定,经核定的年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省平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的60%。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可在以下五个 档次标准中任选其一档缴费:以2010年省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年缴费基数为19868元,年缴费金额为3973.6元。以2010年省平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年缴费基数为23179元,年缴费金额为4635.8元。以2010年省平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年缴费基数为26490元,年缴费金额为5298元。以2010年省平工资的9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年缴费基数为29801元,年缴费金额为5960.2元。以2010年省平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年缴费基数为33112元,年缴费金额为66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