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元市全面启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市、县普查办和广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照《对象清查工作细则》,认真细致地开展了对象清查工作。
一是编制初试名录。广泛收集了水库、水电站、堤防、饮水工程、水源地、机电井、取水口等普查对象档案资料,编制形成清查初始名录,并下发至基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手中。
二是拉网式清查。根据最新行政区划图制作普查分区,逐区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初始名录基础上,在负责的普查分区内开展拉网式清查,认真填报普查对象清查表,确保清查对象不重不漏。
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关。县区普查办及时回收、录入、审核基层上报清查表,截止6月22日各县区全部完成清查数据录入。其后,市普查办组织了各县区间开展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按照省普查办要求与阿坝州开展交叉抽查验收,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复核和修改,并适时通过普查软件对基层数据修改情况进行审查,以确保清查数据的真实、准确。
截止7月29日,全市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全面查清了普查对象的名称、位置、规模、管理单位等基本信息,为普查对象具体位置、填报单位、数据获取方式的确定奠定了基础。目前,水利普查工作已转入普查数据获取阶段,广大普查人员将深入实地调查、勘测,以获取详实的普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