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6月底,全市7个县区共辖23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239个,乡镇财政所机构设置面达100%;现有448名财政干部,平均每个财政所1.87人,其中公务员297人,事业人员136人,工人15人。其中:苍溪县39个乡镇财政所,现有98名财政干部,其中公务员98人;旺苍县35个乡镇财政所,现有71名财政干部,其中公务员31人,事业人员40人;剑阁县57个乡镇财政所,现有59名财政干部,其中公务员59人;青川县36个乡镇财政所,现有68名财政干部,其中公务员38人,工人15人,事业人员15人;利州区18个乡镇财政所,现有50名财政干部,其中公务员33人,事业人员17人;朝天区25个乡镇财政所,现有55名财政干部,其中公务员22人,事业人员33人;元坝区29个乡镇财政所,现有47名财政干部,其中公务员16人,事业人员31人。
从乡镇财政机构设置的类型看,截至目前各县区都采用与乡镇经济办(或党政办)合署办公,挂财政所牌子的形式,其中旺苍县已于今年4月将原来在乡镇党政办下设财务室的形式改为在乡镇机关内设经济办挂牌。
从乡镇财政机构的人员和编制管理模式看,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人员编制由乡镇管理,财政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管理,除利州区外的其余县区基本采用这一管理模式;二是利州区采用的人员编制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的模式,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录用、调动、任免、培训、奖惩由区财政局管理,乡镇财政所所长的任免,由区财政局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区财政局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实施。
二、乡镇财政建设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财政机构设置的形式难以履行乡镇财政的职能。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乡镇政权的建立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其职能又是乡镇政府职能的集中体现。在当前新形势下,乡镇政府具有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四大职能。就目前乡镇财政而言:一方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除烟叶以外)免征,非税收入权利上划,收入职能弱化;而另一方面,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多,乡镇财政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乡镇财政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支出职能与监管职能强化,概括起来,乡镇财政的主要职能为提供基本财力、服务经济发展、监管财政资金三大职能。
而目前我市各县区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将乡镇财政所与乡镇经济办(或党政办)合署办公,明显削弱了基层财政建设,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乡镇财政职能的发挥。
(二)人员紧缺难以完成繁重的财政工作。
据了解,目前乡镇财政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多达12项,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负责提供农村范围内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协助组织财政收入;负责发放、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强农惠农资金;代收代缴及监督管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等,为村级组织提供服务;负责乡镇范围内的会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而各乡镇财政所现有工作人员平均不到2人,不少乡镇财政所只有1名财政工作人员,以剑阁县为例,全县57个乡镇财政所,目前只有59名财政干部,全县只有4个大镇财政所的所长是财政干部任专职所长,28个乡镇财政所的所长兼任会计,其余25个乡镇财政所无专职所长。如此紧缺的人员情况,很难完成好乡镇财政工作,根本无法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
(三)待遇偏低难以稳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说财政人员待遇偏低,可能还很少有人相信。社会上总认为管钱的就不缺钱,却不了解乡镇财政干部的苦衷。分税制改革以前,财政、税务是一家,待遇一样。分税制改革以后,税务收归中央直管,乡镇税务干部以片区设立分局,分局长为副科级,其经济待遇也高于乡镇财政干部;而乡镇财政所所长至今仍是股级(科员级),许多人已经是工作了20多年的老科员了,根本没有机会晋升职务,严重影响了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据了解,全市448名乡镇财政干部中,只有26人通过兼任乡镇机关其他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仅占5.8%,其中苍溪县13人,旺苍县3人,青川县6人,利州区4人,剑阁县、朝天区、元坝区均无一人。同时,由于事业人员与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不同,导致全市占乡镇财政干部总数三分之一的事业人员经济待遇太低,挫伤了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并承担着繁重工作任务的广大财政工作者的积极性。
(四)队伍素质难以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多年来,由于体制原因,乡镇财政所长期未能注入新鲜血液,致使干部队伍老化,知识结构老化,工作技能偏低,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有限,基层财政干部岗前、在岗系统教育和培训的有效机制没有形成,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的能力十分薄弱,一些年龄偏大的甚至连电脑都不能操作,金财工程应用系统不会使用,难以适应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
三、加强乡镇财政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财政机构及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强化执政基础、构建公共财政、落实惠民政策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财政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及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财政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加快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各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主体,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目前乡镇财政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落实、职能界定不清楚、干部队伍不稳定、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为乡镇财政正常履行收支管理和服务民生等职能提供保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执行,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从强化乡镇财政机构设置上加强乡镇财政所职能。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和依法行政的需要,为确保乡镇财政所全面完整地职能,承担责任,建议借鉴省内一些地方和江苏等省的成功作法,在乡镇政府单独设立乡镇财政所,使乡镇财政真正成为完整的一级财政实体,成为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
(三)科学核定乡镇财政编制。
结合乡镇财政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现实,根据乡镇地域面积、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规模等基本情况,科学合理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原则上每个财政所不少于3人,确保乡镇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完成财政工作任务。每个财政所设置所长、会计、出纳等必要岗位,实行乡镇财政人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合理定岗定责定员,建立岗位任职资格制度,相应岗位严格持证上岗,以满足乡镇财政所正常履职需要。
(四)完善乡镇财政机构及人员管理体制。
为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对乡镇财政的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有利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建议乡镇财政机构和人员实行县(区)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管管理体制,以县(区)财政局为主。建议县(区)财政局借鉴剑阁作法增设乡财股,以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指导和管理。
(五)妥善解决乡镇财政干部政治待遇。
建议参照甘肃等省的作法,将乡镇财政所所长按实职副科级待遇配备,提高基层财政干部政治待遇,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乡镇财政难以吸引并留住人才的问题。
(六)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
为全面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议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干部培训长效机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骨干人才培训为重点,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和师资力量,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轮训,形成省级培训师资、市级培训骨干、县级培训基层干部的培训格局,力争两年时间对全市乡镇财政干部全面轮训一遍。
(七)改善乡镇财政履职服务环境。
建议加大对乡镇财政所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市、县(区)财政适当补助,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乡镇财政用房、交通、设备等基本办公条件,逐步实施对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改造。积极探索乡镇财政综合服务机制,开设综合服务窗口,对惠民政策咨询、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管理、一站式办结”,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拓展财政服务经济的空间。